欧晶科技(001269)

欧晶科技(001269)

奚安双 2024-10-15 国内 6 次浏览 0个评论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9月27日,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1,240,856股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1.83%,具备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资格。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提案1.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

3.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00已经公司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对提案1.00进行表决时,持有“欧晶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4、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表决的提案:提案2.00-4.00。提案2.00、3.00、

4.00分别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3.00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登记

4、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葛涛

2、联系电话:0471-3252496

3、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

4、邮编:010070

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回执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9;投票简称:“欧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本人/本机构持有 股“欧晶科技”(001269)股票,拟参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截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收市后,本人/本机构持有 股“欧晶科技”(001269)股票,作为“欧晶科技”(001269)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累积投票提案指示,以在投票框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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