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刘畅通讯员蔡琦陈玉梅)“果真是办案神速!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丽江市华坪县公安局荣将派出所辖区居民陈女士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察助人为乐新风尚”的锦旗送至办案民警手中,以表达对派出所快速侦破盗窃案,追回被盗财物的感谢之意。
9月7日,荣将派出所接到居民陈女士报警,称其放在酒吧沙发上的苹果手机被盗,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帮其找回。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局“情指行”中心,请求支撑。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身份。9月11日,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当场追回了被盗手机。
经询问,王某如实陈述了其盗窃的违法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云南网)